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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管理制度

       学会档案是学会发展的重要资料,是记录和反映学会历史的重要依据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的相关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学会秘书处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相关规定,认真实施学会的档案保管、借阅和销毁管理制度,档案安全和保密制度,切实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
二、学会秘书处设专人负责档案的归纳、整理,认真履行管理职责,保证学会资料的安全、完整。

三、档案归档的范围:

(一)学会年度工作总结,工作计划及工作计划的调整等。

(二)学会的会议记要、简报,下发的各种通知。

(三)学会收到的各种会议通知及上 级部门下发的各种资料。

(四)年度内重大会议的资料、征集的论文、培训资料等。

(五)学会的年检报告,审计报告,各届人员的变动情况等。

(六)正副会长、正副秘书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、单位会员单位名册。

四、档案归档的要求及时间

       学会要将档案分类归档,装入档案盒中。归档时间可在年度终了后,或者在一项工作完成后整理归档。

五、档案移交

       如秘书处人员变动要办移交手续,交接双方逐份清点后,履行签字手续。

六、档案保管及销毁

(一)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安全制度,档案的存放地点要确保档案的安全。

(二)档案存放应装盒上架,整齐有序、查找方便,不得随意堆放。

(三)电子档案应存放在规定的电脑和u盘内,妥善保管。

(四)如需销毁清册应上报学会会长批准,方可销毁处理。